海口房屋出售(急售一套农村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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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定了!海口二手房新规来了!11月15日生效!

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在今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后,不需中介,买卖双方就可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签订存量房电子买卖合同,完成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正式公布

买卖双方可选择自行交易

或委托中介办理

《规则》指出,业主和购房者自行交易时,可选择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窗口或金融机构服务点自助交易终端办理存量房屋网上交易;存量房屋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撮合交易的,应当在其门店或者办事处通过存量房屋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办理。

《规则》明确了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可以提供查房、审核购房资格、公布购房信息、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和打印证券公司交易合同、监管交易资金等服务。

产权人、购房人通过实名认证核实身份后方可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使用存量房屋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前,应当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备案,签署书面承诺并取得授权。

卖方可自行在网上系统

发布房源信息

《规则》要求产权人公布自己的上市信息,通过存量房屋网上交易管理系统提交,经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审核后,获取上市验证码。

产权人对其发布的上市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权人或购房人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产权人应如实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购房人报告房屋的权属、抵押、租赁、查封等情况,以确保房屋不被禁止转让。购房人应具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购房的资格。

买卖双方可自愿接受

交易资金监管

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由产权人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在购房人的配合下生成并网签双方协商一致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网上签约成功后,买卖双方签订打印好的库存室销售合同,并将签订的销售合同上传到库存室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备案。买卖双方可以自愿接受交易基金的监管。

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屋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存量房屋过户登记前,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必须到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申请变更或解除网上合同。

合同备案的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在金融机构的服务点签订监管协议,买方可以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过户完成后,住建部门将通知金融机构转入卖方账户,确保双方交易安全。

房产中介促成交易

应告知双方交易资金可监管

接受产权人委托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依次办理下列手续:

(一)核对委托方的身份。

(二)提交的房屋经房管部门核实后可以上市。

(3)实地查看房屋,上传房屋现状照片。

(4)通过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五)与产权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后,可以在系统中发布挂牌信息。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交易的,应当依次办理下列签约手续:

(a)核实财产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和真实意愿。

(二)核实购买者的身份信息和购买资格。

(3)核实最新的权属信息、自然条件、权利限制等。并如实告知买卖双方。

(四)告知营运资金监管事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买卖双方可以自愿接受交易资金监管;

(五)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成功后,由买卖双方签订印刷库存房的销售合同,并签订销售合同

(四)违反海南省和海口市政府限购政策的;

(五)拒绝配合主管部门监督工作的;

(六)违反签订的书面承诺;

(七)其他违法行为。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经纪人违法违规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有弄虚作假、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海南特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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