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违规提取账户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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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接到通知!关系到合肥住房公积金的调整!

所有存款单位: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规定。一、为了做好2020年全市基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个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肥市统计局公布,合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人民币,存款基数不高于2019年城镇非私营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人民币,即人民币。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每月最高存款额分别为27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现行最低工资1550元执行。市辖四县一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以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每年申请调整一次,存款比例低于上一年的单位,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三、执行期限

调整后的存款基数执行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故意的

四、办理方式

2020年,存款基数的调整以网上调整为主。具体是单位经理访问合肥住房公积金官网(),在左栏选择“安徽省政府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支行”,然后选择“单位网络办公系统”,进入政府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变更业务-存款基数调整”进行在线处理。

对于尚未开始网上业务的单位,请首先注册,然后使用您的帐户登录。或者拿着调剂单到存款银行网点取号(请自带u盘)。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在7月、8月两个月内认真办理年度基数调整申报。

(二)单位在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单位应核实员工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