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取出来后悔了)

  • 时间:
  • 浏览:101
  • 来源:奥一装修网

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已调整!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2019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及缴存单位基本信息核对工作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启动。

早上,

苏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公告》

公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一定不能超过苏州的员工

平均月薪的三倍

即元

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另行发布。

存款基数根据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确定。具体口径为《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蔡健字[2012]81号)。

每个地方的最高存款基数不得超过2018年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人民币。员工每月支付的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照最高限额计算,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缴纳单位和职工工资的8% ~ 12%。如果没有达到上限比率,可以继续调整。

新员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时调整。

本次调整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

存款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云服务”平台

“云服务”平台是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平台。今年的调整工作、相关文档发布、数据下载、业务咨询、解答都是通过这个平台进行的。

单位管理人员可以点击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线云服务大厅”中的“单位在线业务-咨询客户端”,按照提示下载、安装并登录公积金“云服务”客户端。“云服务”网站可以在客户端登录,也可以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的“在线云服务大厅”点击“公司在线业务-业务咨询登录”。

编辑|姜科

中国人民大学